天津经开区出台引育新动能“新八条”推动科技企业发展--中国信息报道
·账号注册 会员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首尚信息报道-新闻 > 信息快报 > 会议报道 > 正文
天津经开区出台引育新动能“新八条”推动科技企业发展
中国信息报道 2020-08-28 17:58:39

      中国信息报道网讯: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等文件精神,持续引育新动能,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和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2020年8月27日上午天津开发区举行8月份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多项区域发展重磅内容。发布会上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建设方案、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36条攻坚计划、开发区深化落实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加快引育新动能 推动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八条”)等相继发布。

      据了解,“新八条”坚持引育并重,精准聚焦。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力度,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新八条”对泰达创新十条科技政策体系进行了优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力度,即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外省市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至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至20万元奖励,对纳入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为引进外省市优秀科技型企业和优秀创业者,壮大经开区高质量创新主体规模,对于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在经开区设立的子公司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之外,再给予20万元奖励。

      据悉,“新八条”注重对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厚积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八条”增加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的奖励政策,并且企业每年进行上述资质评价每年均可申请相应奖励。

    “新八条”坚持提升专业机构效能,激发科技服务市场活力。“新八条”对市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和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绩效奖励,其中入驻双创载体孵化的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家给予所在孵化载体2万元奖励;根据入驻双创载体孵化的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天津市雏鹰企业的数量,双创载体每年最高可以获得15万元奖励;根据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上一年度服务经开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及服务绩效,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每年最高可以获得50万元奖励。

来源:
作者: 田培培
      中国信息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信息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信息报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信息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中国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信息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信息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信息报网 电话:010-63376809
      关于我们 | 技术支持:北京首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京ICP备18015322号-1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南路甲6号 热线:13770988030